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和“鼎龙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
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日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公司于
币 9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8.219914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89,711.7800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湖
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82 号。
二、本次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新开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湖北鼎龙控股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光电半导体材料研
份有限公司 汉分行 发制造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乙方)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光电半导体材料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
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
位介绍信。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金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
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
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
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
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
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
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
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