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股份: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17: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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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和担保情况
      近日,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
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
城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枣庄薛城支行”)签署 4,000 万元的《借款合
同》,公司及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为此借款
提供 4,000 万元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枣庄峻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泉兴集团提供反担
保,担保额度 4,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审议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及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不含已生
效未到期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方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枣庄市财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
合计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按照泉
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要求,需公
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相应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上述借款、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主体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型加工;金属板及配套材料的制作及销售;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软件
的开发运用及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
窗工程的专业承包;钢结构、幕墙配件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
百货的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组件的销售;贸易进出口;建
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房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
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节能技
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
务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信用卡业务及国家禁止的除外);物业管
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收入为 22,186.11 万元。截止到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为 88,036.19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110.7 万元,净资产为 23,925.49 万元,营
业收入为 10,266.91 万元。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或称“LPR”)按数值加 1.80 个百分点。如贷款
发放日 LPR 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据记载的贷款发放日当期 LPR 为准。贷
款发放日与 LPR 调整日为同一日的,采用前一日 LPR。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
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
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销售;
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物业管理;餐饮服务;食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0,206 万元,净资产为 31,801 万元,营业收入为 115,572
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反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11,800 万元(含上
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79%;对外反担保总余额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上述反担
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
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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