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国
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资本”)的全部股权(公司全部出资额约
占国机资本注册资本总额的 0.23%)出售给国机集团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机产投”),交易金额为 11,250,538.60 元(最终以经国资监管
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机资
本股权。
? 国机产投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
集团”)控制的企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国机集团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
关联交易外)累计 2 次,累计金额 65.04 万元;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资本的其他现有股东仍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尚未回复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以
交易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聚焦主责主业,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考虑,公司拟向国机产投转让公司
所持国机资本的全部股权(公司全部出资额约占国机资本注册资本总额的
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机资本的股权。本次交
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国机资本 0.23%股权(即公司所持国机资本全部股权,下同)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 11,250,538.6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1,000.00 万元(即原值,账面价值为 1,117.75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
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根据协议约定期限,详见
支付安排 本公告“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孙君光先生、孟超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
汪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该事项。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
交易属于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公司市值 1%以上。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元)
国机集团产业投资
(北京)有限公司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国机集团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1110000MAE8QAQ8X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4/12/27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78、180、甲 180 号 3 幢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78 号中设大厦 17-20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建国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
主营业务
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国机集团持股 10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
关联关系类型
企业
□其他
国机产投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于 2024 年成立的一家产业投资平台,国
机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国机产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
国机集团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名称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关联人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0.00 5,031.58
负债总额 0.00 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000.00 5,029.24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0.00 30.76
净利润 0.00 29.2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三)国机产投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
独立。
(四)国机产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名称:国机资本 0.23%股权
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国机资本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交易标的
法人/组织名称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_91110108351629513G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 否
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 否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5/08/0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7 层 816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178 号中设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建国
注册资本 426,844.70 万人民币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
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
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
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
文字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1、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主营业务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所投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J67 资本市场服务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国机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资本的其他现有股东
仍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回复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0.23
?是 □否
是否经过审计
(注:2025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是 □否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9,967.25 955,019.69
负债总额 445,623.14 464,531.03
净资产 484,344.11 490,488.65
营业收入 24,914.08 19,709.48
净利润 15,628.08 13,72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832.28 13,744.2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三)最近 12 个月内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国机集团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发股权收
购其持有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70.2468%股权涉及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5〕11110 号),以 2025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并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评估结论。国机资本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76,212.30 万元,评估值为
减资或改制。
(四)公司本次交易中未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国机资本全部股权的交易金额为 11,250,538.60 元。交
易金额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
估报告确认的国机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扣除自评估基准
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收到的国机资本 2024 年度分红 151,420.00 元,目前
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国资备案程序。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国机资本 0.23%股权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 11,250,538.60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5/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486,686.56_(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__0.22%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2)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评估,本次交易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国机资本于评估基准日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交易中国机资本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85,634.62 万元,本次评
估使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其中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458,530.82 万元,较账面
净资产减值 27,103.80 万元,减值率为 5.58%;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
为 486,686.56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1,051.94 万元,增值率为 0.22%。
国机资本作为金融管理平台,其盈利能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持
有和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获得的损益,二是通过对其下属子公司进行
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投资回报。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进行整体价值评估时,对于
国机资本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
评估进而确定估值;对于国机资本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根据其具体类别和
特性逐项进行评估,因此资产基础法更能反映其价值构成,故最终选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4)最近 12 个月内国机资本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及原因
估,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该次评估结论,国机资本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 476,212.30 万元,评估值为 476,806.31 万元,与本次评估值
元,差异原因主要是国机资本在两个评估基准日之间持续经营,盈利使得净资产
增厚,股权价值在此期间出现增值所致。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
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国机集团产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国机资本股权的转让价格以 2025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经国资监管
机构备案的国机资本所有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作价依据(转让价格计算公式:国机
资本所有股东权益评估值×(甲方出资额÷国机资本注册资本)-自评估基准日
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收到 2024 年分红款 151,420.00 元),甲方所持标的公
司股权转让价款 11,250,538.60 元。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款。
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2025 年 5 月 31 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
间损益,由本次变更登记后的股东享有和承担。
双方同意,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同标
的公司尽快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和企业信用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承诺、保证不真实的,应承担守约方所产生的一
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险保函费等相关费
用)。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的判断和说明
国机产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机产投总资产
协议约定支付的能力,且公司已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本次交易款项
无法收回的风险可控。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将持有的国机资本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国机产投是出于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交易
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机资本将不再是公司参股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造成
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
导致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事项或引起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
等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参股公司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此次拟转让持有的国机资本股权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
将以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应当回
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参股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汉军
先生、孙君光先生、孟超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汪冰先生已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累计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
关联交易除外)总次数为 2 次,总金额为 65.04 万元。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前期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
联交易外,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电器科学研究所签订托管协议,国机集团委托公司管理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
公司、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托管期限均为 3 年 3 个月,协议约定托管期限内的
托管费用均为 32.52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关联交易均按协议条款如期
履约。
九、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资本的其他现有股东仍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
回复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以交易
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