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锐新科技
股票代码:300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梅林大道 59 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梅林大道 59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国有股权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
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指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锐新科技、上市公司、
指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
指 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投
黄山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的曾
开投私募基金 指
用名
黄山市国资委 指 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黄山开投 指 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投建设 指 黄山开投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投领盾 指 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黄山投发 指 黄山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协议书》 指 《黄山开投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偿划转协议书》
黄山高新投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黄山开投持有的开投建
设 100%股权,导致黄山高新投通过开投建设间接持有锐新科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 164,975,000 股的比例为 24.43%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 黄山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梅林大道 59 号
法定代表人 程延威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0MAD2D92D7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黄山市国资委持股 100.00%
通讯地址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梅林大道 59 号
联系电话 0559-25850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山
市国资委。黄山高新投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山市国资委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 100.00%股权,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公司无偿划转协议书》,将黄山投发持有的开投私募基金 100%股权以无偿划转方式划
转至黄山市国资委。黄山投发为黄山市国资委控制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系黄山市国有
资产内部股权架构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企业及其
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负责开展黄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各类项目
投融资、资产管理及运营。承担城市基础设
施、基础产业及市政公用事业等项目投资、
黄山市开发投资 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负责黄山经
集团有限公司 济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的建设及商品房的开发、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部件再制造;电车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
黄山开投建设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黄山高新投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市国资委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市企业);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黄山市国有资本
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限公司
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
管理;水资源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
应;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
管理与养护;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
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水污染治理;
黄山市建设投资 固体废物治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
集团有限公司 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
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
划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旅游服务接待、餐饮娱乐、旅游商品、酒店
管理、风景资源管理、旅行社管理;广告业、
黄山旅游集团有 交通运输业、国内贸易业;引进外资咨询服
限公司 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
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接各类大、中、小型文艺演出;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演艺市场营销策划;艺术创作;
黄山市艺术剧院 艺术培训;庆典礼仪服务;舞台美术服务;
有限公司 舞台、灯光、音响、服装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成立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设立未满三年。黄山高新
投未开展经营业务。
黄山高新投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2024 年度 2023.12.31/2023 年度 2022.12.31/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64.34 10.24 -
负债总额 65.00 12.95 -
净资产 -0.66 -2.71 -
资产负债率 101.03% 126.51% -
营业收入 0.00 0.00 -
利润总额 2.05 -2.71 -
净利润 2.05 -2.71 -
净资产收益率 -121.60% - -
注 1:黄山高新投 2023 年与 202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
注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期初净资产平均值*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山高新投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及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
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山高新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
程延威 董事长、总经 男 3410221989******** 中国 安徽省黄山市 无
理
黄威 董事 男 3410221991******** 中国 安徽省黄山市 无
胡成 董事 男 3410021993******** 中国 安徽省黄山市 无
张午仪 监事 女 3410021994******** 中国 安徽省黄山市 无
方平 财务负责人 男 3410211992******** 中国 安徽省黄山市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山高新投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
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锐新科技外,黄山高新投不存在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锐新科技外,黄山市国资委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推进黄山市市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根据黄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
署,经黄山市国资委同意,黄山开投将持有的开投建设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黄山高新
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
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
已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如下:
山开投持有的开投建设 100%股权;
同意黄山开投将开投建设 100%股份无偿划转给开投私募基金;
山开投将开投建设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开投私募基金。
变动相关的事项在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黄山开投通过开投建设间接持有锐新科技 40,299,750 股普通
股股份,占锐新科技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股本 164,975,000 股的比例为 24.4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锐新科技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黄山高新投通过开投建设间接持有锐新科技 40,299,750 股普
通股股份,占锐新科技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股本 164,975,000 股的比例为 24.43%,
锐新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开投领盾,实际控制人仍为黄山市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锐新科技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黄山开投将其持有的开投建设
的比例为 24.4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锐新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仍为开投领盾,实
际控制人仍为黄山市国资委。
三、《无偿划转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划出方: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划入方:黄山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黄
办〔2025〕10 号)的通知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股权划转协议如下:
黄山开投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1)无偿划转:乙方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2)完成时间: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甲方义务:协助办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过渡期内不干预乙方行使股东权
利。
(2)乙方义务:严格遵守标的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承担划转完成后股
东的全部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
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
相关事项。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若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
行调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若今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
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
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
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一)独立性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锐新科技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锐新科技
仍将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承诺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二)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承诺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保证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职权作出
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一)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
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二)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不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
业共用银行账户。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四)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五)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和调度。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保证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二)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三)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锐新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山市国资委所
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锐新科技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信息披
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从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
存在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
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
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二、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股东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三、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作为上市公司间接股东的地位和影
响,违规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四、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部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投设立未满三年,且尚未实际开展
经营业务,暂无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黄山高新投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411.19 102,379.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380,000.00 - -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43,411.19 102,379.70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资产总计 643,411.19 102,379.70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50,027.21 129,517.91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0,027.21 129,517.91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650,027.21 129,517.91 -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6,616.02 -27,13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16.02 -27,138.2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3,411.19 102,379.70 -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44,197.13 26,939.84 -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5,280.68 198.37 -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9,477.81 -27,138.21 -
加:营业外收入 38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522.19 -27,138.21 -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22.19 -27,13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22.19 -27,138.21 -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522.19 -27,138.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522.19 -27,138.2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0,509.30 129,517.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0,509.30 129,517.9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4,197.13 26,939.8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197.13 27,13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312.17 102,379.7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280.6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80.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80.6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031.49 102,379.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379.7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411.19 102,379.70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程延威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
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审批及内部决策文件;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无偿划转协议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在报告日
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重大交易的情况;
(七)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锐新科技股票
的自查报告;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
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3 年-2024 年财务报表;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程延威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锐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828
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
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产业开发区新潭镇梅
团有限公司 地
林大道 59 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是 □ 否 √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是 □ 否 √
公司持股 5%以上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00%
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增加 40,299,750 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增加 24.43%(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
动比例
股本 164,975,000 股为基准计算)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是 √ 否 □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
件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
来源
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
份的表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山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程延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