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暨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凯博诺德先进储能(湖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担
任普通合伙人;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拟出资 1.99 亿元,担
任有限合伙人。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拟参与设立基金为私募基金,本次交易同时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共同投资及合作。
? 本次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该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合伙人实际缴付
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该基金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实施进度和结果存在不确定
性;该基金属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无
盈利性和最低收益承诺,可能受经济、政策、行业、投资标的运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
发生亏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满足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诺德晟世”)、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诺德智慧鑫创能源”)的战略发展需求及产业联动效应,提高在
储能领域的发展和布局能力,公司与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建立战略合作,聚焦储能产业,在技术创新与产业基金
上联手,通过优势资源整合,共同打造储能产业新生态。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惠州诺德晟世和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拟与中创新航智慧能
源、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博资本”)共同投资设
立产业基金并签订合伙协议,基金重点投向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光储充零
碳园区项目。基金规模 4 亿元,其中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
缴出资 1.99 亿元,占比 49.75%,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作为 LP 认缴
出资 1.99 亿元,占比 49.75%;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
/GP1 认缴出资 100 万元,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 GP2 认缴出资 100
万元。后续,基金可以通过扩募或设立子基金方式引进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及产
业资本等。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
作协议
凯博诺德先进储能(湖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私募基金名称 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
定为准)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惠州诺德晟世拟出资人民币
投资金额
亿元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担任有限合伙人)
上市公司或其子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惠州诺德晟世担任普通合
公司在基金中的
伙人)
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范 其他:基金重点投向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光储
围
充零碳园区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孙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孙公司参与投资
设立产业基金暨签订合伙协议。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法人/组织全称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0MAA92MNR1T
备案编码 P1072908
备案时间 2021-12-18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郑绪一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1-09-24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000 万元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创星汇自贸
注册地址
金融大厦(产业配套科技园研发楼)501 室 072 号
宣明(湖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 70%)、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是否有关联关系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857,361.40 26,757,600.24
负债总额 8,687,425.27 16,644,427.97
所有者权益总额 8,169,936.13 10,113,172.27
资产负债率 51.53% 62.20%
科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9,928,301.85 6,474,329.76
净利润 1,011,563.33 1,943,236.14
注: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有限合伙人
法人/组织名称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RYY16L
成立日期 2023-04-07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与槟榔道交汇
注册地址
处西北深九科技创业园 2 号楼 602
法定代表人 刘俊灵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
机组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
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新能
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光伏发
电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
主营业务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
用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单位: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3,274,098.75 96,790,105.13
负债总额 3,483,865.09 2,601,651.62
所有者权益总额 99,790,233.66 94,188,453.51
资产负债率 3.37% 2.69%
科目 2024 年 1 月-12 月 2025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285,033,643.57 163,583,015.00
净利润 -122,211.08 -5,601,780.15
注: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认缴出资 本次合作 本次合作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金额(万 前持股/出 后持股/出
元) 资比例(%) 资比例(%)
凯博(湖北)私募基 普通合伙人/基金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
控股孙公司)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
司控股孙公司)
合计 40,000 - -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新能源、储能领域的项目(含子基金及项目,包括在中国
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地域不进行限制。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合同主体共同签订《凯博诺德先进储能(湖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同主体
普通合伙人一: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二: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合伙企业
的全部闲置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合伙企业费用备付的现金、
预留的合伙事务执行费,应以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募集完成。
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指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8年,投资期届满后的剩余期限为退出期。
届满后不能实现退出的,普通合伙人一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期限两次,每次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1)年,如该延长期届满后需继续延长的,则须经普通合
伙人一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再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期限。
实缴资本为计提基数;如合伙企业存在后续募集的,则管理人有权向后续募集合
伙人收取管理费,具体标准由管理人确定。
(三)合伙人及出资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 100 0.25%
公司
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25%
深圳诺德智慧鑫创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 49.75%
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00 49.75%
合计: 40,000 100%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在符合基金业协会监管规定及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后续募集工作。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按照管理人不时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缴付。
(四)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收入后,管理人应尽快制定收入分配方案并在管理人确定的合理时间内,分配至
各合伙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可决定
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合伙企业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履行债务和其他
义务。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扣除合伙费用后先按照合
伙人实缴出资返还,再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再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管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以避免非
现金分配。但如果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各方的利益,则管理
人可以决定以非现金形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每一合
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存在未清偿债务的,首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普通合伙人
分工安排如下:
普通合伙人一具有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
制、运营、决策的权力。普通合伙人二根据自身的优势,推荐优质拟投项目、对
基金的日常事务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协调注册地相关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代表
合伙企业协调子基金所在地政府关系。
(六)投资业务
投资行业: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新能源、储能领域的项目(含子基金及项目,
包括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项目投资。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共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有关事项需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
市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借壳/重组、份额转让、到期清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
股票实施收购、出售企业的核心资产、与产生战略优势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竞争者
合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和现有股东共同回购等。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基金,投资于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及优质储能股
权项目,为未来储能订单获取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加快公司融合发展并培育新
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经营模式、优化盈利结构,创造公司
价值。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该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
中将受政策、宏观经济情况、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投资标的行业
周期、经营管理、细分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结合基金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