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21:10: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工科
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工科技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
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董事会应当听取责任人的申述,保障其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降薪、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
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
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工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