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20:21: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水平,加强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责任追究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制
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在公司例会上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六)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
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彦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