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图山鼎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
审核,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褚峰先生、姚刚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也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刚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褚峰先生暂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姚刚先生、褚峰先生
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合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褚峰先生、姚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