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全资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
火新材”)资金实力,满足其产业发展需求,做大做强公司铝加工板
块,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
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神火新材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
神火新材增资 10.00 亿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神火新
材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1714 号,以下简
称“《资产评估报告》”),44,690.38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5,309.6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神火新材注册资本将由 90,766.16 万
元增至 135,456.54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增
资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准。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
口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未经审计)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资产总额 665,263.88 344,167.33 537,705.41 332,254.25
负债总额 466,442.17 153,080.03 336,992.88 137,36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8,821.71 191,087.30 200,712.54 194,890.12
项 目 (未经审计)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收入 388,531.52 176,242.99 401,478.86 189,635.51
利润总额 -2,261.54 -4,307.36 6,923.79 84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44.31 -4,307.36 6,420.85 1,029.83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
查询,神火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值,为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神火新材 14.6869%股权提
供价值参考。
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益 价值 203,100.00 万 元, 比 市场 法 测 算得 出 的股 东 全部 权 益 价值
因主要是:
(1)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
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
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2)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思路,其评估结果易受资本市场价格变化波动的影响。综上
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神火新材是一家从事铝箔生产、销售的公司,其价值更多体现在
其所具备的技术经验、市场地位、客户资源、团队优势等方面。市场
法是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价间接定价,评估结果受股市波动影响
较大;收益法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内在经营情况及外部市场经营环境进
行全面分析后,结合评估对象的历史盈利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预测
等诸多因素后的价值判断,其评估结果更能体现企业股东权益价值,
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由此得到企业股东全部
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203,100.00 万元。
神火新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3,100.00 万元,与经审计后的账面
值 200,712.53 万元比较,评估增值 2,387.47 万元,增值率 1.19%。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了增强神火新材的资金实力,支持其完善铝加
工业务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铝加工产品的市场地位和
品牌影响力,进而增强公司及神火新材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实现整体高质量发展。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新增经
营风险;增资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
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转让持有的神火新材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
第 1714 号)。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