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马占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
公司提名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
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