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2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年 12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选举 ZHANG JING(张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案 2.00 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 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6:3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
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1)联系电话:0511-87357880;
(2)联系传真:0511-87287139(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联系邮箱:zhangss@diasc.com.cn;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6:3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
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
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表决意见/选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
编码 举票数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 4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选举柳敬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吴洪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 ZHANG JING(张静)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 2
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选举黄水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那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
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
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