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一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
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
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
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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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0 人。
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
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
额 4.71 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清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利军先生,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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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务报告审计费用 12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
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及审慎决策,
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
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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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
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
了全面细致的考察,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诚信状况良好,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3 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批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