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19: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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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1????证券简称:佳华科技?????公告编号:2025-03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务代表张巧娥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
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监事职务,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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