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新《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
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
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
订如下:
(一)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改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
《公司章程》中第七章“监事会”内容;
(三)公司董事会中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四)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
以及部分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的调整。
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
示修订条款。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
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列:
修订/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 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的议案》
上述序号 1、2、8、13、14、15、29、30、31、32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上述序号 1 由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序号
序号 18 由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
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部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