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103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518Z1035 号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
或“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
明》进行了审核。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大族数控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专项
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大族数控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大族数控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大族数控披露专项说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5]518Z1035 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田景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佳佳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因原有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无法客观反映实际信用风险等情况,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
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经综合评估,公司以谨慎性
原则为前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考其他上市公司预
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深沪京交易所上市非 ST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世界 500
强企业及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世界 500 强公司”),因其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较
低的违约概率,公司在客户资信管控系统内对该等客户进行了单独分类管理。2022 年度、
公司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约占公司整体应收款项的 45%-65%,占比较高,且上述年度的
历史履约情况中,公司与前述客户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未曾产生过呆坏账,故上述上市
公司客户和世界 500 强公司客户与其他客户对比,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明显差异。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的构成、风险性及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在参考其他上市公司预
期信用损失率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拟对上述应收款
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公司依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
上市公司客户和世界 500 强公司客户账龄组合与其他客户账龄组合,以组合为基础分别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预
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后情况对比具体如下: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上市公司客户及世界
预期信用 其他客户预期信用
账龄 账龄 500 强公司客户预期
损失率 损失率
信用损失率
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应收款项
融资、合同资
产、长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后情况对比具体如下:
项 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 2至3年 30.00% 2至3年 30.00%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
整,亦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初步测算,因此次会
计估计变更影响,预计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增加约 5,318.41 万元。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