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1 18:12: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普源精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的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以公司总裁办为牵头单位,专门负责提
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其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
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
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
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 提供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绩效评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
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召集人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应
当事先审阅会议资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
况紧急的,经委员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
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
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在会议记录中
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
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以及列席会议的委员或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普源精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