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9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
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
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分
别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和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
领裕”)分别和招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人民币 20,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为自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
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
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会审议通过 被担保方本次使
公司类别 被担保方
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0,000.00
资产负债率≥70%的
控股子公司
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合计 2,000,000.00 - 40,000.00
被担保人领胜城、东台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东台领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合同为招商银行分别和领胜城、东台领裕签
订的《授信协议》。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
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
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
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
招商银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
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招商银行有权直
接向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
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授信协议》项下的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到 2026 年 11 月 27 日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342,768.2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67.79%。其
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252,157.06 万元,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4,722.86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65,888.28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