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7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内部
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
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
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本公司
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 募投项目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截至 2025
调整前 调整前募 调整后
项目名 调整后募集资 年 9 月末承 年 9 月末募
投资总 集资金拟 投资总
称 金拟投入额 诺投入金 集资金投
额 投入额 额
额 入情况
马来西
亚生产
基地项
目
西安研
发中心
建设项
目
马来西
亚研发
- - 7,064.00 7,064.00 7,064.00 -
中心项
目
合计 32,489.63 29,000.00 32,489.63 29,000.00 28,679.35 10,073.73
截至2025年9月30日,“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7,684.15万
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72.39%。
三、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理由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公司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马来
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内容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额
一 建设投资 8,250.07 8,250.07 8,250.07 8,250.07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内容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额
二 铺底流动资金 3,186.47 2,685.92 3,186.47 2,685.92
三 项目总投资 11,436.54 10,936.00 11,436.54 10,936.00
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
况、历史实际投入及业务发展需要,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拟调整
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生产设备购置费、软件购
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投入做相应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和项
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将更多募集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
四、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和进
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优化及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五、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未来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此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