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
被担保人名称
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980 万元
担保
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36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11,005.6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2.8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春盛药业”)
到期归还了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柳河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
商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同日,春盛药业与成都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成都农商行拟向春盛药业提供借款 98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司”)作为担保方与成都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同时,春盛药业股东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
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 49%范
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即反担保额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万贰仟元整,保证期
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向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2,38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
司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3,360 万元,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
过 19,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提供不超过 3,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5-022、2025-030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股 51%,骆春明持股 35.3751%,尹念娟持股 1.7934%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魏阳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15 日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金藤大道 15 号
注册资本 3102.0408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经营范围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
初级农产品收购;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598.37 23,812.5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14,638.09 13,505.91
(万元)
归母净资产 9,019.32 10,370.15
营业收入 5,023.72 10,283.76
归母净利润 -1,350.84 555.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柳河支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债权本金 980 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
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柳河支行
偿付的而由公司代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万贰仟元整)以及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
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
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归母净资产的 12.8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
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