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巢湖
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 60%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5 月 12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下简称“建设银行巢湖开发区支行”)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与
建设银行巢湖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宜安云海的借款提供担保,
现将上述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 820 万元)的主要内容
(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 1,980 万元)的主要内容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对贷款 820 万元的保证)的主要内容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
止。债务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
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保证合同》(对贷款 1,980 万元的保证)的主要内容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而发生的费用。
止。债务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
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备查文件
(一)《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820万元)
(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1,980万元)
(三)《保证合同》(对贷款820万元的保证)
(四)《保证合同》(对贷款1,980万元的保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