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
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质押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
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 年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20.00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授信方式为信用、
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
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
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本次追加质押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
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质押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用于质押的自
有专利权及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符合《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
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精神,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发展扶持政策措施,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
质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