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5-056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北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北
京萃实”或“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投资公司”或“目标公司”
)2.8258%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1,500 万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整合公司
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双鸭山投资公司 100%股权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产,公司收购北京萃实持有的
控股子公司双鸭山投资公司 2.8258%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其原始出资金额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
元,收购金额为公司自有资金,转让价款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
受让方名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号楼 7113 房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5,060,011.62 15,059,976.21
总负债 15,236,776.31 15,236,776.31
净资产 -176,764.69 -176,800.10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5.41 104.68
(三)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8258%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543,443,741.37 3,452,111,557.16
总负债 14,347,520.00 2,656,501,697.06
净资产 529,096,221.37 795,609,860.10
营业收入 0.00 12,664.21
净利润 -30,028.03 -121,905,732.43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其原始出资金额即人民
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00)
。
定价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北京萃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北京萃实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8258%的股权
股权转让:由公司受让北京萃实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2.8258%的股
权
公司受让北京萃实持有的目标公司 2.8258%的股权应向北京萃
实支付的人民币 1,500 万元
经双方确认,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与标的股
权转让有关的任何种类的税金、收费等应由各方、目标公司依照现行
法律法规规定的缴纳义务方完全和独立地承担。
转让价款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有利于公司产业布局、整合公司资
产,收购完成后,双鸭山投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