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9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达标,其
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的 93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90.5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