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戎技术
股票代码:3011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蒋林煜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如顺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董正军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本次权益变动由《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所
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嘉戎技术”)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戎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
公司、嘉戎技术、上市公司 指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指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
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针对在
《一致行动人协议》 上市公司中保持一致行动事宜所签订的《一致
行动人协议》
指《一致行动人协议》于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
本次权益变动 日或交易终止之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指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蒋林煜
姓名 蒋林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6001974*******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通讯地址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居留权
(二)王如顺
姓名 王如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26241977*******
通讯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居留权
(三)董正军
姓名 董正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7261981*******
通讯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主要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嘉戎技术 董事长
董正军
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总经理
嘉戎技术 董事、总经理
蒋林煜
中嘉远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副董事长、董
嘉戎技术
事
康富乐(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
厦门传达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
王如顺 厦门嘉戎洁润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嘉戎盛美环境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嘉戎洁润(龙岩永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
厦门传达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董事
厦门市蓝三月建材有限公司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了持有嘉戎技术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人协议》,上述三人约定在嘉戎技术中,就有效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
中规定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任何议案/事项、以及公
司其他运营过程中的重大事务,保持投票的一致性。三人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
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自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
日起解除,各方不再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享有任何权利、承担任何
义务。如本次交易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自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起解
除,各方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所享有的所有权利、承担的所有义务
均自动终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
协议》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意将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于
起解除,各方不再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享有任何权利、承担任何义
务;各方确认如本次交易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自本次交易终止之
日起亦解除,各方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所享有的所有权利、承担的
所有义务亦终止;在《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交易交割完成日期间内,各方应继续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确保公司治
理有序。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致《一致
行动协议》解除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前,蒋林煜持有公司 31,360,000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92%;王如顺持有公司 22,73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52%;董正军持有公司 22,73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表决权。
同时,作为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
限合伙人,王如顺间接持有公司 420,000 股股份,董正军间接持有公司
董正军为公司现任董事长,蒋林煜为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王如
顺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
变,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将不再合并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术拥有权益情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方式及变动时间请参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持股。
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他公司主要任职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蒋林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王如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董正军
附表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厦门市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嘉戎技术 股票代码 301148
蒋林煜 信息披露义 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
信息披露义
王如顺 务人通讯地 业基地布塘中路 1670-2 号 6
务人名称
董正军 址 层
增加 □ 减少 □ 有 √ (本次解除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
√ 系一致行动关系 有无一致行
不变
股份数量变 动关系后无一致行动人)
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 动人 无 □
化
计算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是 √ (本次解除一致行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动关系后不是上市公司实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否 □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76,832,0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65.9519%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0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 0%(未考虑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稀释影响)
在上市公司
时间: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
中拥有权益
实际变动时间为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之日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通过签署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不适用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蒋林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王如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董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