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