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破产重整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沈宏集团”)等七家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已与标的公司管理人及标的公司
签订《新疆沈宏集团等七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振华股份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案》已经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24)新
一、相关情况介绍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作出(2024)
新 04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
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
人 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作出(2024)
新 04 破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
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作出(2024)新 04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
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
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 家公司(简称“标
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
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 理 人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
证金,同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 7 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
公司合并重整案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告》。确定公司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启动尽职调
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振华股份关于参与新
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标的公司管理人根据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拟定的《重整计划
草案》已经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24)新
约定,办理款项支付、股权变更登记、资产抵押、质押手续解除等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 K3 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
业务渠道,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
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
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
益。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将结合公司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
成功经验,全面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受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