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9 0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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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3 人,代表股份 1,795,225,41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2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88 人,代表股份 337,152,53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
股份 151,028,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6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1,286 人,代表股份 186,123,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9%。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1,793,467,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21%;反对 1,5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39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6%;反对 1,5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3%;弃权 2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93,030,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78%;反对 1,673,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958,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1%;反对 1,673,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5%;弃权 5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56,432,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91%;反对 38,352,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64%;弃权 4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359,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40%;反对 38,352,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55%;弃权 44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56,424,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87%;反对 38,353,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64%;弃权 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352,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17%;反对 38,353,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56%;弃权 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53,354,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676%;反对 41,380,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050%;弃权 49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5,281,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810%;反对 41,380,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35%;弃权 490,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56,400,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73%;反对 38,378,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78%;弃权 4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327,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44%;反对 38,378,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2%;弃权 446,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56,38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62%;反对 38,37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76%;弃权 47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307,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786%;反对 38,37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19%;弃权 470,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1,756,409,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78%;反对 38,352,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364%;弃权 46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336,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71%;反对 38,352,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55%;弃权 463,4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334,71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782%;反对 1,8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718,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2%;反对 1,8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6%;弃权 546,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1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12%;反对 1,8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3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1%;反对 1,8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8%;弃权 4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23,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18%;反对 1,8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50,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2%;反对 1,8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5%;弃权 4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10,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10%;反对 1,8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37,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3%;反对 1,8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5%;弃权 4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15,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13%;反对 1,8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42,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8%;反对 1,8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2%;弃权 41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896,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03%;反对 1,8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23,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1%;反对 1,8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9%;弃权 4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表决结果:同意 1,793,171,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856%;反对 1,6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098,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09%;反对 1,6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3%;弃权 4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71,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44%;反对 1,8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98,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14%;反对 1,8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4%;弃权 3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91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13%;反对 1,8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42,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8%;反对 1,8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6%;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89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03%;反对 1,8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82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2%;反对 1,8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2%;弃权 4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公司持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7,05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600%;反对 1,8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77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46%;反对 1,8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0%;弃权 50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2,837,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70%;反对 1,9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4,764,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17%;反对 1,9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4%;弃权 4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3,086,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809%;反对 1,7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5,013,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57%;反对 1,7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7%;弃权 4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尹梦琦、斯一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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