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全
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
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表决内容 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
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其中子议案 1、2、8、10、11、12、13、23、24 及 26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