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
“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可转债尚未全部转股完毕,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宜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
提前赎回“中旗转债”事项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广东中旗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可转债 540.00 万张,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54,000.0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23〕327 号”文同意,
公司 54,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9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9
年 3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中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14.76 元
/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告编号:2023-03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7 元/股调整为 30.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1)。
告编号:2024-03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17 元/股调整为 30.0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7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告编号:2025-044),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70 元/股调整为 14.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
《关
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一)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中旗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同时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若再触发“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4.76 元/股)的 130%(即 19.19
元/股),已触发“中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审议情况
于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
会决定行使“中旗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旗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
责后续“中旗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四、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前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旗转债”赎回
价格为 100.805 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中旗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t=294 天(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算头不
算尾,其中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为本计息年度赎回日),B=100。计算可得: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00%×294/365≈0.805 元/张;赎回价格=
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805=100.805 元/张(含息、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中旗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中旗转债”。
本次赎回完成后,“中旗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年 12 月 29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旗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旗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旗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中旗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中旗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中
旗转债”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旗新材本次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提前赎回“中旗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中旗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杜冬波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