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经过相关合
规审议程序后决定其相关薪酬。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
第九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考核奖金组
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考核奖金。
(一)基本薪酬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
确定。
(二)考核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
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
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
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考核奖金根据年终考核
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
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
不予发放考核奖金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
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
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
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
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