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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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11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六届
董事会。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周一)14:30 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开。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第三十一次会
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
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
           (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注: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
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
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签名)和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登记。
    ⑵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自然人股东
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证明章)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自
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自然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证券公司加盖
证明章),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名)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
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67(信封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办理登记。
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67。
   ⑴会议联系人:赵立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
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⑷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
在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拍照及录
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填写发言登记表并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
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2025年12月15日下午3:00。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总议案
            (包括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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