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
励计划》(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
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符合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 18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5,752 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非
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股,占公
司现有总股本的0.2151%。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
《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8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层
面绩效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23,24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39元/股,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248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
源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等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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