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
内部审核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亿道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
说明和答复,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
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
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
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
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
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
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七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八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
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
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九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
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
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
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
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
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董秘办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
者问题,董秘办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
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
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秘办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
送董秘办,由董秘办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
布至互动易平台。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
在冲突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