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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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
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说明如下: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意见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
东创造价值,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
化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
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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