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来昌、林泓富、吴健辉、
沈绍阳、郑友诚、吴红辉、李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候选人具备胜任拟担任董事职务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
二、关于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敏、薄少川、张永涛、
林寿康、曲晓辉、洪波、王安建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独立性及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中曲晓辉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有关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要求;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同意提名邹来昌、林泓富、吴健
辉、沈绍阳、郑友诚、吴红辉、李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小敏、薄少川、张永涛、林寿康、曲晓辉、洪波、
王安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