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2: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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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8053      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5 日
               至2025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
披露。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
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
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
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
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
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
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96      正帆科技           2025/1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
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
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9:30-12:00,13:00-14:55。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4428800-6223
电子邮箱:ir@gentech-online.com
传真:021-54428811
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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