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5-077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
)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将“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29 号),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普通股 163,398,692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为 999,999,995.0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135,570.74 元
(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864,424.3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077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进展
总额
总额
化服务
更新改造工程
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缩机产线智能化升 18,000 18,000 11,274.52 已完工
级改造
与测试
合计 100,000 101,274.77 73,747.22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高于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差异所致。
上述项目中,“电动压裂装备一体化服务”项目已完工结项,节
余募集资金 9,524.23 万元。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批同意,“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新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终止实施,并将相应募集资金 12,720 万元及“电动压裂装备一体化服
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524.23 万元一并变更为实施“氢能装备集成
制造与测试”项目。“电动压裂装备一体化服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和“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新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以
募集资金利息补充。
“螺旋焊管机组升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并结项,节余募
集资金 3.71 万元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油气田增压采收压缩机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尚
有合同尾款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80,657,100.02 元(含
利息收益),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02790017811030
份有限公司 汉新城支行 1
中石化氢能机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武汉)有限公司 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
注: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445,485.21 元中含
三、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目前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8 年 3 月 31 日
(二)项目延期原因
为高质量建成中国石化氢能装备制造基地,公司将项目定位为
构建“数智氢能机械创新园”与培育“氢能+”产业集群。基于项目
空间承载与未来发展需求,公司优化土地购置安排,扩大购地规模,
为项目核心产线布局、产能提升及产业集聚预留充足空间。地方政
府部门全力支持公司氢能产业发展,对项目建设地块周边的土地重
新进行了规划调整,将项目供地形状由异形规整为矩形,并对地下
各类市政管网进行了改建。建设用地优化花费了较长时间。
在氢能装备技术快速迭代形势下,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具备先进
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公司组织专业团队赴江苏、浙江、广东、天
津等产业先行区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为适配公司扩产、产业
升级需求,对 PEM 与碱水制氢工艺路线、生产线设计方案、厂房平
面布置、园区空间布局等进行了多轮优化,花费较多时间。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
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
长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受公司发展战略、氢能装备技术发展和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
影响,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工程
费、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
入。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使募投
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成立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五大控制”及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按照项目各项目标,依法依规、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实施任务。
科学编制建设项目各级进度计划。建立进度统计检测、分级预
警和纠偏机制,进度滞后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在资金、人力等资源配置方面,全面保障本项目的推进工作,
确保关键路径上的资源需求得到优先满足,避免因资源短缺而造成
进度延误。
四、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情
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国内氢能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政策接连出台,持续推动产业发
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开始施行,将氢能首次纳入
国家能源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未来产业创新任务,将“清洁
氢”列为未来产业重点方向。全国范围内有 28 个省份已出台氢能产
业发展规划,湖北省 2024 年出台《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
案(2024—2027 年)》,提出建设武汉氢能产业创新中心,落地一
批绿氢制备项目,建成加氢站 100 座;支持石化机械等企业建设装
备生产制造基地,同步依托中国石化、湖北交投集团等优势企业,
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网络,全省氢能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 1000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公司坚持强化链长支撑能力引领氢能
产业发展,以建设中国第一氢能公司、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长
远目标,围绕氢能交通、绿氢炼化两大领域积极推进氢能产业示范,
未来中石化集团公司重点项目建设将带来对于各种类型氢能装备的
显著需求。
发展氢能装备产业,契合国家政策方向,符合公司控股股东中
石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具备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建设本项目,
提高公司氢能装备产业的研发、制造和测试能力,是公司抓住中石
化集团公司争做氢能发展排头兵机遇,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氢
能机械公司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加氢制氢设备供应商的重要支撑。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拥有完备的科技研发体系和“四超”技术优势以及长期积
累的基础攻关能力,具备支撑氢能装备核心技术快速突破和构建氢
能装备技术体系的技术实力,同时也拥有中石化集团公司内部单位
及外部优势企业的合作资源和基础,具备高质量建设该项目的能力。
公司深耕氢加注、氢制备、氢储运三大领域,氢能装备领域核心技
术攻关已取得充足积累。
公司具有完整的关键制造体系和质量保障能力。拥有机加工、
大型装配、型式试验、第三方检测等丰富资源,相对比国内部分非
制造型氢能装备企业,在制造测试能力、产品质量控制、现场服务
保障等具有显著优势,公司已建成国内首个高压气体装备综合测试
中心,并形成氢能装备相关制造规范。
该项目生产工艺先进且技术成熟,产品市场稳定可靠。目前主
要工作正有序推进,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并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
(三)预计收益
公司对本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与原收益指标
不存在重大差异,仍具有合理性,本次项目延期对该项目的预计收
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均未
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项目延期是基于技术发展
和建设方案优化等实际情况所致。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
施该募投项目。
五、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氢能装备集成
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8 年 3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氢能
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
为: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延期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必要审
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合理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石化机械本次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
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司氢能装备集成制造与测试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