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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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0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的基本情况
裁定受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美谷”)重整案,并于
同日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 年 11 月 14 日,襄阳中院发布(2025)鄂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管理人下发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奥园美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e 破通网络会议系统”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以
下简称“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参会人员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
参会,具体参会方式如下:
账号和密码登录,进行网络参会;
码,登录参会。
   会议登录测试:债权人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
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
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
“e 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
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e 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
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
换参会设备和网络。网络会议平台使用问题,如无法登录等,请拨打 400 运维
电话(400 运维电话:400-810-1866,根据语音导航选择 3“律师/当事人的互
联网产品”,再选择 5“e 破通网络会议”,进行咨询)。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三)表决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债权人会议设有表决事项,涉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两项表决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网络投
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
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一般应当以预重整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向人民法
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债权人、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权
益内容与预重整方案一致,或重整计划草案的修改、调整未实质影响已表决债
权人、出资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
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因重整计划(草案)系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重整方案》(以下简称“预重整方案”)为依据,结合奥园美谷的实际情况所
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与预重整方案相比未实质影响已表决债权人的权益,故已
表决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的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不在重整程
序中再次表决。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
尚未完成表决的进行投票表决。
  (四)其他事项
   就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三、风险提示
最终以会议决议为准。
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
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重整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
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
市规则》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告编号:2025-026)和《关于与重整
投资人签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80),虽然相关协议已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
撤销、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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