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因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光峰”)、公司董事长吴佩芳
女士(董事长个人为公司与平安租赁的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与平安国际融
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近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划扣金额 18,092,006.99 元。具体情况
如下:
划扣金额 账户余额 账户 执行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元) (元) 性质 法院
招商银
北京天宜 行股份
募集 上海市浦
上佳高新 有限公 10,288,838.4
材料股份 司北京 9
专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东城支
行
工商银
北京天宜
行北京 募集 上海市浦
上佳高新 0200************3
自贸试 7,803,168.50 0.00 资金 东新区人
材料股份 4
验区支 专户 民法院
有限公司
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与平安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2025 年 8
月公司得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平安租赁向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沪 0115 民初 87856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在《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尚欠原告平安租
赁剩余未付租金 33,535,866.10 元、留购价款 100 元,经开庭审议最终各方达成
调解。
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平安租
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强
制划扣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 18,092,006.99 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
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 4,317.67 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 38.82%;募集
资金专户账户止付状态金额 5,182.60 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 46.60%。二
者合计金额 9,500.26 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比例为 85.42%。
或“法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
整。2025 年 11 月 26 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
人为张坚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6)、《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0)。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
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
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银行设置
为止付状态,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会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
后续资金拨付,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进一步对项目建设及
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
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产生较大影响。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
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