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或“法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445 号],决定对北京天宜上佳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启动预重整。
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
人为张坚键。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
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
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银行设置
为止付状态,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会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
后续资金拨付,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进一步对项目建设及
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
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产生较大影响。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
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
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方式
天宜新材债权人请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含当日)前,根据《北京天宜上佳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以下简称“《债权申报通知》”)
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4914480
线上债权申报网
址
联系人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 7 号院天宜上佳办公楼 B 座二层 218 室
联系电话 158 1033 9665、185 0111 2770
联系邮箱 tyxcglr@163.com
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 9:00-12:00,13:00-17:30
为便于债权人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纸质邮寄”的申报
方式,债权人无须前往现场申报。债权人须先完成线上申报,并在接到临时管理
人通知后,及时将债权申报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
《债权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
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
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通知》,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若后续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宜新材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
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截至北京一中
院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
若债权人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等因期间变化将导致债权金额增加的,债
权人可以根据后续通知就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天宜新材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
裁定受理天宜新材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款项进行补充申报。若债权人
选择不在天宜新材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
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天宜新材预重整程序并行使
相关权利。
三、风险提示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
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
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
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后续如收到法院启动或受理重整申
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
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银行设置
为止付状态,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会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
后续资金拨付,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进一步对项目建设及
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
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产生较大影响。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
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
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鉴于上述部分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