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8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9,678,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13%。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79名,共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84名,代表股份155,345,0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192%。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
了如下议案: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9,440,389 股 ,占 出席 本 次 股东 会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 总 数 的
权2,0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58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8%;反对1,6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910%;弃权2,0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3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