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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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5-10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收
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中院”)送达的(2024)鄂 06
破申 48 号《民事裁定书》,襄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襄阳中院送达的
(2025)鄂 06 破 17 号《决定书》,襄阳中院指定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公司管理人召集并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
一)下午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街道办事处长虹路 17 号长虹会务服务中心
九楼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
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
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 2),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虹会务服务中心九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
的 2/3 以上通过。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www.cninfo.com.cn)的《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
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
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
登记手续。
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
     (2)邮政编码:510623
     (3)联系人:毛晓婷
     (4)联系电话:020-84506752
     (5)传真:020-84506752
     (6)电子邮箱: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规定的相关情形,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襄阳中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重
整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连续三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因担保诉讼和债务逾期事项,
导致公司所有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和部分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和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告编号:2025-026)和《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
署<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本次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
获得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法院裁
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
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若设有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间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
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累积投票议案:填写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
并打“√”):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说明: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2025 年 12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重新打印或按以上符合委托要素的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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