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新
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华新环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东兴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7,5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00,59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58.75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92,537.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
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7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依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
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 拟投入 截至2025年11月25日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变更项目
冰箱线物理拆解、
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合计 59,325.00 51,000.00 30,248.35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并延期的议案》。基于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动向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冰箱线
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等),存放于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中。同时为更加合理布置生产厂房和工艺装备,缩短物流线路,优
化生产流程,提高工艺水平,公司变更“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实施方式并对项
目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危险废物无害化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终止募
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等),存放于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3万t/年焚烧处置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
设,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37.25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41,537.25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议以及2023年2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1月25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万元。
剩余超募资金5,537.25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及
原因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7,929.16万元(暂估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金额为准),其中12,929.16万元投入13.5万吨/
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拟将
剩余5,000万元(暂估,将“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
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扣除12,929.16万元后,下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决定将“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2,929.16万元(含理财收
益及利息收入)投入到“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拟投资的新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 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
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 限责任公司
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华新环保将为 13.5 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 万吨/年乳化液及 2.5 万吨/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实施主体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将同东兴证券、开户银行、项目主体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情况
“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7,929.16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拟将剩余 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处置利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
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润生)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工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
(二)项目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3,403.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构成 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合计 33,403.68 100.00%
备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费用、无形资产、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
等。
资金来源:使用募集资金12,929.16万元,其余部分为企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
(三)实施主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9月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普宣传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固体废物治理;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高级磁
护抗磨材料)的制造、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公司为华新环保全资子公司,后续
公司将通过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对云南润生进行增资,增资后云南润生将成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重要能源,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且直接关
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废矿物油的回收利用提供了安全高效、环境友
好的能源解决方案,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原油紧缺的局面。
因此,废矿物油绿色资源化利用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
是我国绿色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体现。选择合理的再生处置工艺能够
实现废矿物油的规模化、专业化再生利用。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因为处理难度大、
科技含量高,属于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中附加值较高的业务。
基于上述背景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
设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
项目,利用好废矿物油资源,生产更高质量的润滑油基础油;同时收集当地含油包
装物进行处理,含油包装物生产铁粒、塑料粒给铁厂、塑料制品厂当原料,乳化液
中含有的少量浮油经收集后作为废矿物油原料掺杂使用,以赢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在资源循环利用业务板块的
布局和发展。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当前面临的市场环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
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
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和经营计划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
行了规定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新环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华
新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当前面临的市场环
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新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树博 廖卫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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