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9: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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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
审核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2.677%股份,宁波德悦高鹏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9.186%股份,宁波经济技术开发
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6.085%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联力
昭离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5.662%股份,宁波联
力龙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5.361%股份,宁波经济
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2.753%股份,盈富泰克国家新兴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2.113%股份,诸暨联砺品
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2.113%
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
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
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履行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
易主要历程如下: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国科微,证券代码:300672)自2025年5月22日开市时起开始
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22日、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
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科微,股票代码:300672)于2025年6月6日
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5日、8月5日、9月5日、9月30日和10月30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054、2025-061、2025-064、2025-067)。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
次交易。由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无法在预计时间内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认真研
究和充分论证,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拟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尚处于预案阶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
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承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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