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
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更加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中基”)拟将持有的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宇锵”)51%股权转让给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广西铝基”)、李科。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深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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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
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239,213,656.5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5,183,806,098.6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江苏中基为深圳宇锵担保额
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前,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
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
保,担保最高余额 1,100 万元,深圳宇锵实际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中基不再持有深圳宇锵的股权,阶段性对其担
保将被动形成江苏中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江
苏中基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具体如下:
担保合同最 实际借款 担保主债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类型
高余额 金额 期间
工商银行深圳深 连带责任 2025-5-22 至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600 万元 500 万元
圳湾支行 保证担保 2028-5-22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中国银行深圳龙 连带责任 500 万元 500 万元 2025-7-2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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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支行 保证担保 2026-7-25
合计 1,100 万元 1,000 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
名称 深圳宇锵新材料有限公司 杜继兴
人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64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
用代码 社区天健创智天地 3 栋 401
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
的研发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经营范围
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电子及电池材料、五金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的生产。
总资产 62,938,002.46 74,357,165.79
负债总额 27,454,422.98 39,160,148.02
主要
净资产 35,483,579.48 35,197,017.77
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率 43.62% 52.66%
(母公司财
务数据)
营业收入 55,271,013.72 47,715,096.09
利润总额 -716,152.25 -335,765.17
净利润 -994,808.75 -286,561.71
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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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最 实际借款 担保主债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类型
高余额 金额 期间
工商银行深圳深 连带责任 2025-5-22 至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600 万元 500 万元
圳湾支行 保证担保 2028-5-22
中国银行深圳龙 连带责任 2025-7-25 至
江苏中基 深圳宇锵 500 万元 500 万元
岗支行 保证担保 2026-7-25
合计 1,100 万元 1,000 万元 ——
(二)担保的影响及后续解决安排
本次对外担保是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的阶段性对外担保,
实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已与交易对方在《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
司与广西铝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科关于深圳宇
锵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笔担保的后续解决
安排:交易完成后,深圳宇锵应保证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尽最大
努力使得江苏中基得以解除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在江苏中基提供上述
连带责任担保期间,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深圳
宇锵应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宇锵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
给江苏中基作为反担保措施。如因深圳宇锵原因导致江苏中基的连带
责任担保责任未能如期解除,每逾期一日,深圳宇锵按《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0.01%向江苏中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
给江苏中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以及江苏中
基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保全
保险费、公告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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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
民币 731,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41.04%。公司及子公司目
前无逾期担保情况,目前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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