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98,529,41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6.80 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669,999,994.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税)6,842,798.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63,157,196.18 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元) 调整后投资总额(元)
合计 663,157,196.18 663,157,196.1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0,488,764.13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暂时补充流动
项目 投资金额 额 项目投入 现金管理 合计
资金
氢燃料电池系
统生产基地建 450,000,000.00 280,000,000.00 19,929,005.67 75,000,000.00 - 94,929,005.67
设项目
氢能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113,157,196.18 - - 113,157,196.18
合计 663,157,196.18 663,157,196.18 150,488,764.13 110,000,000.00 - 260,488,764.13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
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继续使用不
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业务发展
和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
公司审慎研究决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预计可节
约财务费用 1,340 万元,可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
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
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