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
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
产业化
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
发项目
合 计 44,376.00 44,376.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
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
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
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
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
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
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
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
响运营效率。
要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
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
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
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
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
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
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
为确保部分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
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相关内容。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定期对公司以
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提交付款申请流程,经相关
负责人审批后,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
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
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
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
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