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164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核查意
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
(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资格、
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业务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及《业务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综合考虑
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
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的用途符合公司业务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
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核查意
见
经审阅《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青岛建邦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业
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
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承诺;相关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出具
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九、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业务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能够有效推动相关发行工作的有序进行,
提请授权内容及授权有效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十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建
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鉴证报告》,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