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5-11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龙春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公司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龙春华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
近日,公司收到龙春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日,龙春华女士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
龙春华 集中竞价交易 22.34 745,900 0.09%
年 11 月 14 日
龙春华女士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含该股份首次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
份)。龙春华女士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9.18 元/股至 26.0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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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03,862 0.42 2,857,962 0.34
其中:
龙春华 900,966 0.11 155,066 0.0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02,896 0.32 2,702,896 0.32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
在违规行为。
(二)本次减持与龙春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
异和违规行为。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龙春华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龙春华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
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龙春华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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