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8: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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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48147.SZ                  债券简称: 22 长安 K1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
       东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重
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公司”、“长安汽车”)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53 号文同意注册,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
债券。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发行“重庆长安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简称“22 长安 K1”,债券代码“148147.SZ”),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截至目前,“22 长安 K1”尚在存续期内。
二、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间接控股股东已完成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
立,分立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存续企业,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
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设企业,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分立
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长安汽车 14.23%股份、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辰致集团”)100%股权均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
车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长安汽车 35.04%的股份,成为长安汽车间接控股股东。
详细内容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6)、于 2025 年 7 月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2)、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重庆长安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等公告文件。
  (二)权益变动情况
安汽车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不再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中国长安汽车直接持有发行人 1,410,747,155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23%)。详细内容见发行人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
股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9)。
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原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的辰致集团 100%股权已
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
  本次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直接持有发行人 1,410,747,155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4.23%),并通过辰致集团、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发行人 2,063,588,975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81%),合计持有
发行人 3,474,336,1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4%),成为发行人的间接控
股股东。
  (三)其他说明
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事项不会
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发行人
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
况正常。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22
长安 K1”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相关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的各类重大事
项,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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